1、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其以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为防止主观危险,应该认为其保险费的交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务,不得由任意第三人代付。
2、可代被保险人担保及垫支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担保额为港币65,000圆。
3、被保险人在欧洲国家留学期间,本保单保障被保险人暂离欧洲国家最长四周的短期旅行,且该旅行为非寻求医学治疗为目的。
4、如保险期为一年,保单一经签发则没有保费退还予被保险人.
5、被保险人可在投保时指定身故受益人,如未填写则默认为未指定。
6、死亡保险金给付时,中国人寿委托给学院,由学院负责转交给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7、所谓意外,顾名思义即为小概率发生事件,意外险则是针对意外发生时对被保险人做出各种方式的补偿。
8、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它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9、一般来说,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
10、因为保险条文有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的一般牙齿治疗、镶补或安装假齿、假眼、假肢及其他附属品,矫形和整容手术,属责任免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