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自杀,我以前有一个学法律的同学这样认为,他觉得自杀的唯一意义就是这是唯一一个又可以杀人又可以不被法院判死刑的活动。
2、今天召开万人公判大会,判处罪恶滔天的,那个外号叫“南霸天”的人死刑,立即执行。
3、绿水螅害死同胞,罪大恶极,证据确凿,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4、邵明立前任郑筱萸因受贿罪已于7月10日被执行死刑。
5、在中国超过六十种罪名会被判死刑,包括走私*品和侵吞公款。
6、国际*权法对死刑的态度经历了由放任到限制再到废除的转变。
7、尽管我们会觉得发现瓶中信是一种令人兴奋的经历,然而在16世纪,人们则可能会因发现并打开瓶中信而被判以死刑。
8、他们认为,林森浩因为一些琐事,用投毒的方式致死同学,手段阴险毒辣,理应判处死刑,以命偿命,以一儆百,否则不足以震慑这种犯罪行为。
9、在死刑房,“将军”被准备执行电刑.
10、意大利*理普洛迪发起一项反对死刑的运动,目前在联合国内获得九十五国的响应。
